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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焦“国际范” 政协委员支招北京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******

  中新网北京1月18日电 (记者 杜燕)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(2016年—2035年)》提出,2035年初步建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,2050年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。正在召开的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,委员们围绕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、打造全球数字经济发展“北京标杆”、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等为建设“国际范”大国首都建言献策。

  2022年,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,实现新跃升。据统计,去年北京市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保持在6%以上,研发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稳居全国第一;全市新设科技型企业首次突破10万家,同比增长12.21%。

  北京市政协委员、德勤中国首席执行官曾顺福谈到,创新一直是北京的优势,北京应进一步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的发展,帮助企业推动数字化转型。而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很大动力来自于人才,建议北京加大国际人才引进能力,包括加强顶层设计、定向招引创新人才、加强对此类人才的配套服务以及提升北京市的宜居程度。

  在他看来,北京可以推动科研和成果转化体制改革,创新科研管理机制,从工作环境、评价机制、薪酬待遇等方面建立有利于国际人才进入的创新环境,加强科研人才跨国流动的市场机制建设和合作方式创新,探索建立外国专家承担课题、联合研发项目经费包干制等科研项目管理改革创新,吸引更多外国高水平专家参与联合研发项目。对科技创业和中小型科技企业给予更多支持,设置科创企业发展基金,举办科技创新大赛,强化国际科研和创业的软硬环节建设等。同时,增强对国际人才的人文关怀和对其家庭成员的配套服务,围绕国际人才工作圈和生活圈,提升城市“软环境”。

  当前,北京正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。根据《北京市“十四五”时期智慧城市发展行动纲要》,到2025年,北京将建设成为全球新型智慧城市的标杆城市。来自科技界的市政协委员、奇安信集团董事长齐向东认为,北京在建设智慧城市过程中,亟需打造高水平的智慧城市安全运营中心,树立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的标杆,为数字城市发展打牢基础。

  “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复杂,防护难度大,需进一步加固网络安全底座。”在齐向东看来,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现代城市重塑发展新优势、抢占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,而网络安全是智慧城市的核心底座,网络安全运营水平决定了智慧城市的抗风险能力。目前,奇安信正与西城区合作建设西城区网络安全运营中心,将努力把该运营中心打造成北京网络安全的“名片”,并向全国推广。

  要打造全球数字经济发展“北京标杆”,齐向东认为,发展与安全是一体之两翼、驱动之双轮,有安全保障的发展,才是健康的、可持续的发展。他建议,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,提高网络安全投资在数字经济项目中的占比;另一方面,鼓励重点企业承担技术研发工程,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。

  《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提出,到2025年,北京在国际知名度、消费繁荣度、商业活跃度、到达便利度、消费舒适度、政策引领度等关键指标方面水平显著提升,基本建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,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体育、教育、医疗、会展等一系列“城市名片”。

  “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,要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引领作用,消费科技场景的促进作用和金融保险的支撑作用,实现传统商圈转型和质量升级。”北京市政协委员、致公党北京市委副主委刘学增建议,北京要优化数字经济生态,对接能源、电力、通信等领域在京央企,组织一批具有较大量级和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应用场景;打造沙箱试验区,推动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、数字贸易治理、跨境支付等领域落地,形成一批标志性的金融科技应用场景;构建具有古都文化特色的数字文化新业态,立足古都创新文化资源优势,丰富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;建设新型数字产业和消费集群,打造集文化、艺术、旅游、体育、休闲、娱乐等丰富多元为一体的消费场景。

  来自工商联界的市政协委员、振兴国际智库理事长李志起多年来关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。他认为,国际一流商圈是展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名片,是助力本土品牌走向世界的主场。北京目前有王府井、CBD和三里屯具备国际一流商圈的潜力,在打造差异化和识别度的国际一流商圈方面有一定优势,但也存在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等问题。

  李志起建议,进一步统一商圈规划,打造商圈品牌。在商圈布局方面,可借鉴伦敦牛津街和纽约第五大道的空间布局,各商圈周边区域逐步连成一大片,有力提升商圈活跃度。同时,商圈自身建设要和周边资源积极联动,如通过过渡区域的设计将王府井和故宫打通,以人文历史为主脉络,实现文化和商业的交融。(完)

你的隐私,大数据怎知道******

  作者:杨义先、钮心忻(均为北京邮电大学教授)

  在网络上,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,或主动或被动地泄露某些碎片信息。这些信息被大数据挖掘,就存在隐私泄露的风险,引发信息安全问题。面对汹涌而来的5G时代,大众对自己的隐私保护感到越来越迷茫,甚至有点不知所措。那么,你的隐私,大数据是怎么知道的呢?大家又该如何自我保护呢?

  1.“已知、未知”大数据都知道

  大数据时代,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安徒生童话中那个“穿新衣”的皇帝。在大数据面前,你说过什么话,它知道;你做过什么事,它知道;你有什么爱好,它知道;你生过什么病,它知道;你家住哪里,它知道;你的亲朋好友都有谁,它也知道……总之,你自己知道的,它几乎都知道,或者说它都能够知道,至少可以说,它迟早会知道!

  甚至,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,大数据也可能知道。例如,它能够发现你的许多潜意识习惯:集体照相时你喜欢站哪里呀,跨门槛时喜欢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呀,你喜欢与什么样的人打交道呀,你的性格特点都有什么呀,哪位朋友与你的观点不相同呀……

  再进一步说,今后将要发生的事情,大数据还是有可能知道。例如,根据你“饮食多、运动少”等信息,它就能够推测出,你可能会“三高”。当你与许多人都在独立地购买感冒药时,大数据就知道:流感即将暴发了!其实,大数据已经成功地预测了包括世界杯比赛结果、股票的波动、物价趋势、用户行为、交通情况等。

  当然,这里的“你”并非仅仅指“你个人”,包括但不限于,你的家庭,你的单位,你的民族,甚至你的国家等。至于这些你知道的、不知道的或今后才知道的隐私信息,将会把你塑造成什么,是英雄还是狗熊?这却难以预知。

  2.数据挖掘就像“垃圾处理”

  什么是大数据?形象地说,所谓大数据,就是由许多千奇百怪的数据,杂乱无章地堆积在一起。例如,你在网上说的话、发的微信、收发的电子邮件等,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。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采集的众多信息,例如被马路摄像头获取的视频、手机定位系统留下的路线图、驾车的导航信号等被动信息,也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。还有,各种传感器设备自动采集的有关温度、湿度、速度等万物信息,仍然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。总之,每个人、每种通信和控制类设备,无论它是软件还是硬件,其实都是大数据之源。

  大数据利用了一种名叫“大数据挖掘”的技术,采用诸如神经网络、遗传算法、决策树、粗糙集、覆盖正例排斥反例、统计分析、模糊集等方法挖掘信息。大数据挖掘的过程,可以分为数据收集、数据集成、数据规约、数据清理、数据变换、挖掘分析、模式评估、知识表示等八大步骤。

  不过,这些听起来高大上的大数据产业,几乎等同于垃圾处理和废品回收。

  这并不是在开玩笑。废品收购和垃圾收集,可算作“数据收集”;将废品和垃圾送往集中处理场所,可算作“数据集成”;将废品和垃圾初步分类,可算作“数据规约”;将废品和垃圾适当清洁和整理,可算作“数据清理”;将破沙发拆成木、铁、布等原料,可算作“数据变换”;认真分析如何将这些原料卖个好价钱,可算作“数据分析”;不断总结经验,选择并固定上下游卖家和买家,可算作“模式评估”;最后,把这些技巧整理成口诀,可算作“知识表示”。

  再看原料结构。大数据具有异构特性,就像垃圾一样千奇百怪。如果非要在垃圾和大数据之间找出本质差别的话,那就在于垃圾是有实体的,再利用的次数有限;而大数据是虚拟的,可以反复处理,反复利用。例如,大数据专家能将数据(废品)中挖掘出的旅客出行规律交给航空公司,将某群体的消费习惯卖给百货商店等。总之,大数据专家完全可以“一菜多吃”,反复利用,而且时间越久,价值越大。换句话说,大数据是很值钱的“垃圾”。

  3.大数据挖掘永远没有尽头

  大数据挖掘,虽然能从正面创造价值,但是也有其负面影响,即存在泄露隐私的风险。隐私是如何被泄露的呢?这其实很简单,我们先来分解一下“人肉搜索”是如何侵犯隐私的吧!

  一大群网友,出于某种目的,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渠道,尽可能多地收集当事人或物的所有信息;然后,将这些信息按照自己的目的提炼成新信息,反馈到网上与别人分享。这就完成了第一次“人肉迭代”。

  接着,大家又在第一次人肉迭代的基础上,互相取经,再接再厉,交叉重复进行信息的收集、加工、整理等工作,于是,便诞生了第二次“人肉迭代”。如此循环往复,经过多次不懈迭代后,当事人或物的画像就跃然纸上了。如果构成“满意画像”的素材确实已经证实,至少主体是事实,“人肉搜索”就成功了。

  几乎可以断定,只要参与“人肉搜索”的网友足够多,时间足够长,大家的毅力足够强,那么任何人都可能无处遁形。

  其实,所谓的大数据挖掘,在某种意义上说,就是由机器自动完成的特殊“人肉搜索”而已。只不过,这种搜索的目的,不再限于抹黑或颂扬某人,而是有更加广泛的目的,例如,为商品销售者寻找最佳买家、为某类数据寻找规律、为某些事物之间寻找关联等。总之,只要目的明确,那么,大数据挖掘就会有用武之地。

  如果将“人肉搜索”与大数据挖掘相比,网友被电脑所替代;网友们收集的信息,被数据库中的海量异构数据所替代;网友寻找各种人物关联的技巧,被相应的智能算法替代;网友们相互借鉴、彼此启发的做法,被各种同步运算所替代。

  各次迭代过程仍然照例进行,只不过机器的迭代次数更多,速度更快,每次迭代其实就是机器的一次“学习”过程。网友们的最终“满意画像”,被暂时的挖掘结果所替代。之所以说是暂时,那是因为对大数据挖掘来说,永远没有尽头,结果会越来越精准,智慧程度会越来越高,用户只需根据自己的标准,随时选择满意的结果就行了。

  当然,除了相似性外,“人肉搜索”与“大数据挖掘”肯定也有许多重大的区别。例如,机器不会累,它们收集的数据会更多、更快,数据的渠道来源会更广泛。总之,网友的“人肉搜索”,最终将输给机器的“大数据挖掘”。

  4.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“危”“机”并存

  必须承认,就当前的现实情况来说,大数据隐私挖掘的“杀伤力”,已经远远超过了大数据隐私保护的能力;换句话说,在大数据挖掘面前,当前人类有点不知所措。这确实是一种意外。自互联网诞生以后,在过去几十年,人们都不遗余力地将碎片信息永远留在网上。其中的每个碎片虽然都完全无害,可谁也不曾意识到,至少没有刻意去关注,当众多无害碎片融合起来,竟然后患无穷!

  不过,大家也没必要过于担心。在人类历史上,类似的被动局面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了。从以往的经验来看,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之间总是像“走马灯”一样轮换的——人类通过对隐私的“挖掘”,获得空前好处,产生了更多需要保护的“隐私”,于是,不得不再回过头来,认真研究如何保护这些隐私。当隐私积累得越来越多时,“挖掘”它们就会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,于是,新一轮的“挖掘”又开始了。历史地来看,人类在自身隐私保护方面,整体处于优势地位,在网络大数据挖掘之前,“隐私泄露”并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。

  但是,现在人类需要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——对过去遗留在网上的海量碎片信息,如何进行隐私保护呢?单靠技术,显然不行,甚至还会越“保护”,就越“泄露隐私”。

  因此,必须多管齐下。例如从法律上,禁止以“人肉搜索”为目的的大数据挖掘行为;从管理角度,发现恶意的大数据搜索行为,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控。另外,在必要的时候,还需要重塑“隐私”概念,毕竟“隐私”本身就是一个与时间、地点、民族、文化等有关的约定俗成的概念。

  对于个人的网络行为而言,在大数据时代,应该如何保护隐私呢?或者说,至少不要把过多包含个人隐私的碎片信息遗留在网上呢?答案只有两个字:匿名!只要做好匿名工作,就能在一定程度上,保护好隐私了。也就是说,在大数据技术出现之前,隐私就是把“私”藏起来,个人身份可公开,而大数据时代,隐私保护则是把“私”公开(实际上是没法不公开),而把个人身份隐藏起来,即匿名。

  《光明日报》( 2023年01月12日 16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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